国外互联网和智能手机领域专家布莱恩·霍尔(Bryan Hall)发表文章,历数了谷歌在商业市场上的非法垄断行为。其中包括抄袭苹果“拖拽”技术、应用程序以及砸数十亿美元遏制Twitter、 Facebook增长等“10宗罪”,并称谷歌是“一家毫无创新的公司”。
近期,谷歌首席法律顾问攻击苹果和微软并呼吁政府进行干预的公开信激起了一片怒潮,FT中文网援引了布莱恩·霍尔在其名为智能手机战(Smartphone Wars)的博客上发表的这篇文章。
布莱恩·霍尔在文中称,“假如你垄断了某项业务,从中获得垄断性利润,然后把这些利润用到另一个行业,以便"免费派送"自己的竞争对手(必须)收费的产品,从而迅速攫取"支配性"的市场份额,你会像个怨妇一样哭哭啼啼吗?”
布莱恩·霍尔列举了10个事例,直指谷歌利用自己在某项业务中的统治地位进入新的市场,摧毁其中现有的企业。(中新网IT频道)
霍尔列举的“10宗罪”原文摘录如下:
1、Yelp受欢迎了?复制他们的信息,把Yelp挤到页面的最下方,同时将Google Places和评论置于页面顶端。
2、Groupon拒绝出售?花上其它业务赚的数十亿美元摧毁他们。
3、Twitter和Facebook在搜索方面创新?拿走他们的内容。如果他们胆敢阻止就哭鼻子,然后砸数十亿美元,遏制他们增长,最好摧毁他们。
4、苹果(Apple)正在致力于开发触摸屏智能手机?从另一项业务赚的钱里拿出几十亿美元,竭尽所能地抄袭过来,甚至包括“拖拽”技术和应用程序。
5、智能手机操作系统需要运行Java程序。直接拿来,为己所用。
6、需要地图定位技术,而Skyhook不愿出售?花上数十亿美元的垄断利润,向合作伙伴施压,将Skyhook排挤出局。
7、收购大型旅游搜索网站。
8、自称开源派,但从不分享任何与核心业务搜索相关的技术,也不分享任何与自身盈利来源广告相关的技术。
9、自称是开放和标准的支持者,但却严加控制对自己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的访问权。
10、与所有财大气粗的垄断机构一样,他们花费数百万在华盛顿聘请高价说客以及公关团队,服务于自己的的直接利益。